自动紧急制动(AEB)功能“不可用”并非简单的故障,而是技术设计、系统标定与驾驶环境三重因素交织下的必然结果——它是一把必须在“灵敏”与“误判”之间反复权衡的双刃剑。
一、为何“不可用”?AEB的系统性权衡
技术难题:AEB的核心难点在于平衡“灵敏”与“可靠”。过于迟钝可能导致完全不生效,过于灵敏则可能因误触发(如对路侧静态物体误判)造成追尾事故,这使车企在设计中长期处于第一类错误与第二类错误之间的纠结。
保守策略:实务中,车企更倾向于保守调校。若AEB在不应介入时误触发导致事故,车企可能承担舆论与法律责任;而该生效时未生效,目前车企几乎不担责。这种责任归属差异,使得部分产品在复杂场景下选择“不介入”。
环境依赖性:AEB系统高度依赖传感器(摄像头、雷达、激光雷达)对环境的精准感知。雨雪、光线突变(如进出隧道)、目标物奇形怪状(如异形车、模糊行人)等工况,均会显著降低识别率,是导致功能“不可用”的常见客观原因。
二、实际表现:场景决定成败
典型场景差异:不同场景下AEB表现分化明显。例如,在“对向车入侵车道”工况中,部分车型在ACC开启时表现较优,能提前预警并自动介入;但在纯AEB考核中,多车完全无法避险,全程无自动制动介入。
速度与目标物影响:低速场景(如20km/h)下,部分车型能顺利通过“两轮车左转拦截”测试,而提速至60km/h后,多数车辆只能触发警示而无法自动刹停。面对“鬼探头”式横穿行人,多车在30-50km/h时可成功避险,但个别车型在30km/h测试中直至临近碰撞才介入,60km/h时全程无视。
误触发风险:在“儿童假人欲行又止”的误触发测试中,部分车型仅发出图像与声音警示并伴随试探性点刹,表现审慎;另有车型在临近假人前出现大幅减速行为,虽能保障行人安全,却大幅增加了被后车追尾的风险。
三、驾驶者的正确认知与应对
视AEB为最后防线,而非第一道保险:AEB是辅助功能,设计初衷是在驾驶员分神或反应不及的极端情况下提供补救。已知的交通事故案例充分说明,再好的主动安全系统也无法替代驾驶员的主动安全行为。
主动检查与维护:虽然AEB系统高度自动化,但驾驶员应定期检查车辆主动安全功能状态,确保系统软件为最新版本,并关注仪表盘上关于传感器遮挡或校准的警告提示。
保持理性预期:当前阶段,AEB系统仍存在明确的技术能力边界。驾驶员不应因信赖AEB而改变自身激进的驾驶习惯,尤其不应在高速、雨雪、复杂路况下放松警惕,因为系统时时面临“迟钝”或“误判”的推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