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财经调查》近期曝光,标榜“纯玩零购物”的云南跟团游实际暗藏陷阱:千元西双版纳四天三晚行程仅游玩3个景点,却被塞进5家购物店,游客不买额外套票只能在场外干等。

  一、曝光核心:合同“纯玩”变“强制消费”

  西双版纳线路:记者报名1000元四天三晚团,合同明确“零购物、零自费”,但首站普洱国家森林公园就被强行收取60元电瓶车费,并与民俗体验捆绑成660元套票,无单项选择;不付费游客被留在场外无休息、无餐食。

  购物点密集:全程仅3处正规景点,却安排了茶叶、乳胶、蚕丝、保健药材、银器共5家卖场;昆大丽线路同样以“优质纯玩”为名,实际变成以购物为主、游玩为辅的行程。

  1000元昆明-大理-丽江线:记者在直播间下单999元六天五晚产品,宣传说只进2个购物点,但合同竟写了4个;导游上车后直接摊牌:“团费连吃喝拉撒都不够”,要求每人必须买翡翠,否则不能离开商场。

  二、灰色链条:“低价揽客—层层转包—购物回扣”

  转包运营:记者行程涉及5家机构——网络销售方、中间对接方、合同签约方、落地地接社、实际执行导游,消费者维权时极易被推诿。

  盈利模式:组团社亏本揽客,向地接社“卖团”;地接社靠购物回扣填补亏损,导游收入全靠提成,服务必然走样。

  隐形消费:除购物外,景区电瓶车、自费项目被强行打包,如西双版纳的660元套票,不交钱就“等候”,实际上变相强迫消费。

  三、法律红线与监管行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明确禁止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通过安排购物获取回扣;未经游客同意不得指定购物场所或安排自费项目。

  文旅部通报:2026年8月6日,文旅部点名多家旅行社,将建立黑名单联动惩戒机制,违规企业或被限制参与政府采购与平台推广。

  地方整治:海南、淄博、哈尔滨等地探索先行赔付、刚性限价等创新举措;浙江省拟修订《旅游条例》以整治“网络推广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