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宇晨保存19年的照片,是他2007年在北大宿舍从QQ弹窗里看到的一张景甜广告截图,大概率是当年景甜代言《QQ飞车》的宣传物料,而这张模糊旧照如今已卷入3000万彩礼诉讼风波。
一、照片身份基本确认
时间与来源:2007年10月,还在北大读本科的孙宇晨在宿舍用联想IBM电脑上网时,QQ弹窗弹出景甜广告,他随手将这张“分辨率糊得很”的图片保存了下来。
照片内容:经网友考证,这张图大概率是景甜2007年10月签约成为《QQ飞车》形象代言人时的广告截图,也可能是同年赴美拍摄的美国西北樱桃代言宣传照。
保存行为:孙宇晨自述此后19年间,无论更换手机还是电脑,都会将这张图片同步导入新设备,一直保留至今。
二、原件始终未公开
低像素特征:2007年弹窗广告图片常见为72dpi、约300×400像素的低分辨率规格,孙宇晨在文中也称“分辨率糊得很”。
广泛流传的图非原件:目前网上流传的“孙宇晨保存的景甜旧照”多为景甜当年公开的广告老图或网友还原版本,并非孙宇晨文中所述的那一张原件,原件从未被公开展示。
技术意义:在云存储尚未普及的年代,跨设备手动转移低像素图片具有高度仪式感,这一行为被部分网友视为“执念”的具象化。
三、照片已成诉讼关键意象
长文发布:2026年8月27日,孙宇晨发布万字长文《我的女友景甜》,自述以上保存照片的经过,并将其定位为“白月光”执念起点,文末标注“纯属虚构”。
真实诉讼:同日,其代理律师张起淮证实已对景甜及其父母提起民事诉讼,涉案标的超3000万元,起因是“婚约财产纠纷”中的彩礼争议。
当前进展:景甜工作室发表声明称“一切交给法院处理”,景甜方已提出管辖权异议,案件尚未进入实体审理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