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紧急制动(AEB)已成为智能汽车的标配安全功能,但它的触发并非无条件的——车速超限、安全带未系、恶劣天气等场景下都可能功能受限,而行业标准和监管新规正在为这项技术划定更清晰的责任边界。

  一、AEB功能受限的典型场景与触发边界

  AEB并非在所有工况下都能生效,其工作范围受多种客观条件制约:

  车速限制:不同车型的AEB工作范围不同,部分车型仅在4-85km/h区间内有效,超过该速度区间系统将退出干预。

  乘员状态约束:若车内存在安全带未系的情况,系统可能出于安全考量不触发AEB,避免急刹导致乘员受伤。

  环境与感知受限:视线受阻、雨雾湿滑等恶劣天气会降低传感器识别能力,直接影响AEB的响应可靠性。

  系统优先级冲突:当AEB持续介入时,部分车型的智驾功能(如NCA)会被抑制,导致车辆无法执行绕行等规避动作。

  二、行业标准与监管新规为AEB划定坐标系

  围绕AEB的行业规范正在加速完善,为功能定义与责任划分提供依据:

  现行国标:GB/T 39901-2021对AEB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作出规定,明确紧急制动阶段不能在预计碰撞事件3秒前开始,同时要求测试兼顾误响应性能。

  新国标动态:自动紧急制动系统新国标意见稿已发布,拟于2028年1月1日实施。

  制动系统新规:自2026年1月1日起,所有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必须强制安装ABS防抱死制动系统,并禁止默认“单踏板模式”。

  责任划分明确:新规规定自动驾驶状态下发生道路安全违规由企业负责,辅助驾驶状态下由驾驶员负责,同时严禁虚假夸大宣传自动驾驶功能。

  三、正确认知:AEB是辅助而非万能保险

  AEB的正确触发确能挽救生命与财产,但误触发同样可能带来追尾等连锁风险。主动安全系统都存在误触发和失效的概率,只是大小之别的差异。消费者应建立合理预期,将AEB视为驾驶安全的“最后一道辅助防线”,而非“绝对保险”。同时,车企应如实宣传辅助驾驶的局限性,驾驶员则需保持专注,承担起驾驶的主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