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上充电宝的携带限制是按额定能量(Wh)而非毫安时(mAh)计算的,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约等于20000mAh)的充电宝可随身携带登机,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需经航空公司批准且每人限带2个,超过160Wh则严禁携带。
一、核心规定:20000mAh是携带上限,且全程禁用
民航对充电宝的管理以额定能量为唯一标准,旅客日常使用的充电宝大多标注容量(mAh)与电压(V),二者换算公式为:额定能量(Wh)= 容量(mAh)× 电压(V)÷ 1000。以常见的5V输出电压计算,100Wh约对应20000mAh。
可直接携带:额定能量≤100Wh(约20000mA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
需航司批准:100Wh<额定能量≤160Wh,每人限带2个
严禁携带:额定能量>160Wh,或未标明额定能量且无法通过参数计算得出的充电宝
全程禁用:自舱门关闭至开启,严禁使用充电宝为任何设备充电,有开关的充电宝须全程保持关闭
二、为什么必须随身携带且不能托运
充电宝无论容量大小,一律禁止放入托运行李,必须作为手提行李随身携带。这是因为托运行李在装卸过程中难免遭受重压、磕碰,极易导致充电宝内部线路破损、电池变形,从而引发短路自燃。此外,飞机客舱属于密闭增压环境,锂电池在气压波动下内部结构更易不稳定,一旦热失控起火,扑救难度远高于地面。
三、3C认证与外观检查是登机前的必查项
除了容量限制,充电宝本身的质量与状态同样决定能否顺利登机。
必须通过3C认证:乘坐中国境内航班,充电宝须有清晰、完整的3C认证标识,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一律禁止携带
禁带问题产品:鼓包、变形、开裂、漏液,或属于厂家召回型号、批次的充电宝,严禁携带登机
建议优先不携带:多家航司建议旅客出行时优先选择不携带充电宝,确需携带务必提前自查认证与外观
近期湖南航空A67776航班在旅客下机时发生充电宝明火事件,机组及时扑灭,未造成人员受伤。这再次提醒广大旅客,安全规定不是摆设,登机前请务必确认充电宝合规,飞行全程切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