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飞机带充电宝,合规的关键不是看“毫安时(mAh)”而是看“额定能量(Wh)”,只要掌握换算公式并确认能量不超100Wh,绝大多数日常充电宝都能顺利登机。
一、额定能量换算公式与判断标准
核心公式:额定能量(Wh)= 容量(mAh)× 电压(V)÷ 1000,充电宝标准电压通常为3.7V。
换算示例:20000mAh × 3.7V ÷ 1000 = 74Wh,属于无需申报的合规范围;30000mAh × 3.7V ÷ 1000 = 111Wh,则需走批准流程。
判断基准:安检只认Wh数而非mAh数,这是国际通用的判定标准。
二、不同能量段的携带规则
- 额定能量
- 能否携带
- 具体要求
- ≤100Wh可直接携带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随身携带即可
- 100Wh-160Wh经批准可带需提前向航司书面申报,每人限带2个
- >160Wh严禁携带任何情况都不可带上飞机
三、合规携带的额外硬性条件
3C认证:2026年4月起,无3C认证的充电宝禁止登机,境内航班对标识清晰度有严格要求。
禁止托运:充电宝必须随身携带,严禁放入托运行李。
全程禁用:飞机舱门关闭至开启期间,严禁使用充电宝为任何设备充电,有开关的须保持关闭状态。
数量限制:根据国际民航组织2026年3月生效的新规,每位旅客最多携带2个充电宝登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