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驾驶4小时未停车休息,记分标准需分车型区分:普通私家车通常罚款200元不计分,而大中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将面临记9分的处罚。

  根据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GA/T 2372-2026),自2026年6月1日起,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即被认定为疲劳驾驶。针对记分问题,具体标准依据车辆类型有所不同。

  一、新规认定的疲劳驾驶核心标准

  通用认定标准: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应认定为疲劳驾驶。

  客运车辆更严:客运机动车驾驶人在22:00至次日凌晨6:00连续驾驶超过2小时未停车休息,或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小时的,同样构成疲劳驾驶。

  执法升级:新规引入“驾驶行为+生理状态+生活轨迹”三维立体判定体系,不再仅看驾驶时长。

  二、不同车型的记分与处罚差异

  大中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连续驾驶超4小时未休息或休息不足20分钟的,直接记9分,并处罚款200元。

  普通货车:违规记3分,罚款200元。

  私家车(小型轿车):罚款200元,不记分。

  三、停车休息的合规细节

  休息认定标准:车辆熄火或停驶(未熄火但原地不动)均可计入休息时间,驾驶员在车内开空调休息也算合规。

  休息时长:需一次性休息满20分钟,期间车辆应处于停止状态。

  换驾规则:合法换驾无需同步计时,但必须停车换人,边开边换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