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紧急制动(AEB)并非在任何速度下都会触发,其激活条件受车速范围、目标识别与系统硬件等多重边界限制,超出工作区间时系统可能不会介入。
一、车速是AEB触发的首要门槛
工作速度区间:多数L2级辅助驾驶系统的AEB功能设有明确的速度工作范围,例如问界新M7 Plus的AEB工作范围为4~85km/h。
超出范围的后果:当车辆实际行驶速度超过AEB工作上限时,系统将不会主动制动。例如在山西侯平高速事故中,车辆碰撞时车速达115km/h,已超出该车型AEB的85km/h工作上限。
低速场景覆盖:部分车型在低速拥堵或倒车场景下也具备AEB或类似功能,但具体触发条件因品牌和传感器配置而异。
二、环境感知与目标识别决定触发质量
传感器融合依赖:AEB依赖摄像头、毫米波雷达或激光雷达融合感知,目标识别能力直接影响触发准确性。不同品牌在雨雾、逆光、夜间等复杂场景下的识别能力存在差异。
目标类型限制:系统通常优先识别车辆、行人、骑行者等典型交通参与者;对静止物体、异形障碍物或特殊形状车辆的识别能力相对有限,可能影响触发判断。
系统边界提醒:AEB是辅助功能而非绝对安全保证,驾驶员应始终保持对路况的监控和主动驾驶意识,不能完全依赖系统规避风险。
三、系统架构与驾驶模式影响AEB策略
辅助驾驶等级差异:L2级辅助驾驶系统与高阶智驾系统在AEB策略上可能不同。例如问界新M7 Plus搭载L2级辅助驾驶系统,其AEB工作范围与更高级别系统相比存在差异。高阶系统通常具备更宽的触发范围与更细腻的制动策略。
工作状态切换:当驾驶员主动踩下加速踏板或急打方向时,AEB可能会暂停介入,优先响应驾驶员指令,以避免与驾驶意图冲突。
法规与责任界定: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已增设自动驾驶汽车特别规定,明确在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违法行为的,由汽车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接受处理。这一法规导向也促使车企在AEB触发逻辑上采取更审慎的技术设定。
自动紧急制动的触发是一套精密且受多重条件约束的系统工程,消费者应正确理解其工作边界,将AEB视为驾驶辅助工具而非自动驾驶功能,始终握好方向盘、保持专注,方能最大化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