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遇上人情!绝症老人委托女友当监护人被终止 公证处内部激烈争论!上海普陀区公证处因一位老人的意定监护人申请引发了内部争议。74岁的老张是上海农民,患有胆管癌晚期,医生告知他生命仅剩3个月。老张希望将名下的一套房子留给56岁的女友桃姐,并指定她为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帮助他处理身后事。桃姐曾是老张的租客...
一名癌症晚期老人想把房子留给照顾自己十几年的女友,却碰到了问题:这位女友,还没离婚。
74岁的老张是上海农民,胆管癌晚期,生命只剩3个月。他想把名下的一套房子留给56岁的桃姐,指定她做自己的意定监护人,替他走完人生最后一程,处理所有身后事。
桃姐是谁?是老张曾经的租客,十几年来,她洗衣做饭、照顾起居;如今老张腿脚不便、病入膏肓,生活全靠桃姐一人打理。老张的儿子也知道这个阿姨的存在,甚至亲口叫她“阿姨”,关系和睦。
看似你情我愿的故事,却卡在一个关键问题上——桃姐还没离婚。
她曾和丈夫协议离婚,但为了儿女的婚事被迫复婚,此后分居几十年,感情早已破裂,离婚官司却至今没打完。公证处内部为此产生激烈争论:一边是“公序良俗”的道德底线,一边是“临终托付”的自主意愿。最终,老张的公证申请被终止。
意定监护制度写入民法典不过六年,像老张和桃姐这样的复杂案例并不少见。当法律走进人情与伦理的灰色地带,公证员面临的,远不只是盖章那么简单。
(本视频使用慧播星数字人)
编辑: 祝闻豪
责编: 朱永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