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雷:什么是普惠金融的“以民为本”?

2026-07-21 10:36 来源:财经评论
摘要
真正的普惠金融“以民为本”,不是拼开户数、贷款规模的数字游戏,而是把“人的真实需求、生存尊严、长期福祉”放在首位

  文/顾雷

  普惠金融“以民为本”既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不仅关系到社会稳定、金融繁荣,更关系到共同富裕建设,由此,我们必须重视这个看似简单却十分敏感且复杂的话题。

  真正的普惠金融“以民为本”,不是拼开户数、贷款规模的数字游戏,而是把“人的真实需求、生存尊严、长期福祉”放在首位,让金融适配普通人,而不是让普通人迁就金融,其核心是有温度、有底线、可获得、可负担、可持续,如何衡量普惠金融的“以民为本”,确实是一件需要认真权衡和丈量的事情,需要我们构建一系列评估的标准。

  第一项标准:以需求为本,不强推产品,只解决刚需问题

  这是普惠金融最底层的服务逻辑,就是人民群众、小微企业有什么真实困难,金融机构就用金融工具加以解决。这充分体现出为客户服务的宗旨,也是贴合普通居民和小微业主的真实场景。

  所谓“强推产品”,本质是把金融机构的利益放在客户前面。比如,金融机构办贷款时强制捆绑、搭售保险、存款、理财产品,不买产品就不给贷、不给优惠,以及强制绑定分期、短信费、增值服务。开展诱导、忽悠式营销,不向根本不需要、用不上的人推销信贷和理财产品,向老人、农户、学生推复杂、高风险、不适合的产品,夸大收益、隐瞒成本和潜在风险。

  相反,金融机构应该用“刚需”替代强推,解决生产生活必需、合理适度、能负担得起的需求。比如,小微企业经营周转、进货、发工资、扩大生产的小额、灵活、随借随还的周转资金;农民春耕秋收、买种子化肥、农机、养殖周转的季节性、低门槛、匹配种植养殖周期的资金;普通家庭合理住房、教育、医疗、基本生活周转的应急、消费的资金,而非诱导超前消费。

  总之,普惠金融“需求为本”就是要把工作出发点放在解决老百姓生活难点上,而不是单纯放在满足商业机构高利息回报的利润考核上,从“以产品为中心”回到“以人的真实需求为中心”,摒弃产品导向、业绩导向的强推式营销,始终关注人民群众真实需求上,只解决生活中的合理刚需,不增加负担、不设置陷阱,在创业、就业、医疗、教育、家政服务、餐饮和养老护理等领域,让普惠金融的帮扶资金走进寻常百姓家,形成多层次、多样化服务网,真正成为老百姓需要的普惠金融。

  第二项标准:以公平为本,打破“嫌贫爱富”,覆盖“被遗忘者”

  普惠金融不能只追求高利润、高附加值的单一目标上,必须强调社会全体成员机会平等、市场平等、服务平等,实现金融市场和服务对象共赢格局,不断扩大服务人群,不唯抵押物、不唯征信白名单、不唯城市户籍,把小微企业、三农、新市民、脱贫人员、民营企业和其他重点帮扶人群纳入了普惠金融服务范围,真正服务传统金融盲区,比如小微企业、农户、老年人、残障群体、低收入人群、灵活就业者都应该在覆盖范围之内,标志着普惠金融从“特惠”走向真正的“普惠”,实现普惠金融覆盖最大多数劳动人民的庄严承诺。

  也就是说,普惠金融必须要让金融权利平等,不仅要顾及市场高净值人群,更要覆盖全社会普通群众,特别加强对吸纳低收入群体在创业、住房、就业、医疗、教育和养老领域为低收入群体、下岗人员、返贫农户、新市民提供多元化的普惠金融服务,与国外金融机构注重服务高净值阶层形成鲜明对比,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普惠金融发展主导方向,让普惠金融红利惠及全体人民,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三项标准:以安全为本:守住底线,降低利率,不坑民、不骗民

  “十四五”期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持续下行,5年期以上LPR从2020年4.65%降至2025年4.2%,直接带动企业中长期贷款利率稳步走低。2025年6月新发放普惠小微贷款利率降至3.48%,较 “十三五”末5.08%下降1.6个百分点,处于历史低位。进入2026年上半年,融资成本继续保持低位运行:一季度新发放普惠小微贷款平均利率3.64%,6月当月利率3.57%,同比下降0.16个百分点;年内5年期以上LPR稳定在3.50%,中长期信贷定价支撑力度持续巩固。持续压降的融资成本切实减轻小微企业利息负担,标志小微企业 “融资难、融资贵”持续向“融资易、融资廉”转型,对稳市场主体、稳就业、稳增长、激发科创活力、推进共同富裕形成坚实金融支撑。

  显然,在确保信贷投放增量扩面前提下,降低信贷利率可以让更多人群和小微企业分享到普惠金融红利,在价格上畅通利率传导机制,在总量上确保流动性合理充裕,把普惠金融的好处“惠”到实处,让每一位种田的农户都能体会到普惠支农信贷资金的滋润,让每一位进城的创业者都能感觉到社区金融低融资成本的温暖。

  这才是普惠金融“以民为本”的安全底线,降低信贷利率要比金融机构“放得出贷”更为重要。因为降低信贷利率可以直接降低个人、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让原本融资贵、融资难的群体用得起、用得上金融服务,把普惠金融的“惠”真正落到成本端。所以,商业银行、小贷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平台机构为低收入群体、下岗人员、农户、新市民和个体工商户提供金融产品,应该遵守以下几条放贷准则:

  第一,禁止诱导过度负债:明确不得通过欺诈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诸如片面强调低门槛、低利率、高额度等,诱导借款人过度负债、多头借贷,不仅要利率保持透明与合理,更要杜绝砍头息、隐形收费、暴力催收、套路贷。

  第二,严禁向无还款能力者放贷:不得向无收入来源的借款人发放贷款,不向无还款能力者放贷。坚持适当性原则,金融产品要卖给合适的人,不得采取诱导、欺骗等方式发放与借款用途、偿还能力不相符合的贷款,不诱导过度负债,杜绝金融欺诈。

  第三,防范债务陷阱:各类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诱致借款人过度举债陷入债务陷阱,审慎设定贷款金额上限、期限、展期限制等,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第四项标准:以便捷为本:降低门槛,杜绝民众“跑断腿、看不懂”

  国务院《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强调提升金融服务可及性、便捷性、易懂性,要求简化流程、降低门槛,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比如,简化申请贷款流程,尽量做到减少申报材料,少跑腿、线上线下兼容,减少繁琐审批流程;在贷款合同订立环节,不用晦涩合同,清晰告知成本、风险、还款规则,让每一位借款人都能够清楚知道合同的每一个细节条款,特别是利用大数据、客户移动终端、APP等数字技术提升老年人、文化程度较低者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数字化感应能力,在远程开户、线上支付、网络支付提供更加简单、方便的服务,解决大多数特殊人群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窘境,按照适老化要求开发出更方便化、精准化、差异化普惠金融产品,拒绝数字歧视,解决特殊人群使用不足、效率不高问题,让被传统金融排斥的特殊人群重新纳入金融体系。

  简单说,普惠金融“以民为本”,本质就是普惠金融服务易达、易得、易懂,不设人为门槛,确保“不让民众跑断腿、看不懂”,让普惠金融服务真正触达“长尾人群”、特殊人群和弱势人群,缩小数字鸿沟,提高普惠金融服务可得性和便利度。这既是服务目标,也是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金融支撑。

  第五项标准:以赋能为本:不只是“给人钱花”,更是要“教人用钱”。

  以民为本不是单纯“输血”,而是普及基础金融知识、征信教育、防骗常识,传授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和金融风险知识点,以金融消费者易于接受的形式开展金融教育,提升金融教育实用性和针对性,以低成本甚至零成本的数字传播技术传递金融知识,提升民众金融能力。例如,依托社区银行建立“普惠金融服务工作室(站)”,联合高校金融学院设立“有专业面、有宣传栏、有品牌书、有服务人”金融知识书屋,举办金融知识专题讲座,让“金融夜校”、“移动课堂”、“空中讲坛”成为金融消费者生活的一个新场景,把教学成果转化为创业成果,普及数字支付、数字借贷、数字保险等金融知识,培养金融消费者抵御金融风险能力,及时传递金融政策,发布金融风险提示,杜绝高利贷侵扰,做出科学合理的消费选择,让大多数金融消费者活在阳光、健康和稳定的金融环境中,快乐消费、快乐生活。

  第六项标准:以保护为本,反对垄断,保护弱势群体不受侵害

  为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我们必须强调“功能监管+行为监管”,将行政监管纳入金融科技监管的行为监管框架,把金融消费者保护列为行政监管专项,对高利贷、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等行为进行监管,重点解决垄断风险、泡沫风险,加强对普通金融消费者的法律保护。例如,大量贷款流向了房地产项目而并非小微企业,强化了平台企业的“垄断性”;个别互金平台实行闭环模式,只为商业生态内部特定企业贷款,没有真正实现市场普惠,结果只是普而不惠;不少小贷公司打着“普惠金融”旗号,实际上推销高利率信贷产品,牟取暴利,形成高位利率的行业垄断,玷污了普惠金融市场公平性和普惠性。

  总之,普惠金融的“以民为本”,是金融向善、服务归人。让每一个普通居民、工商个体户、小微经营者都能公平、安全、低成本获得适配自己的金融服务,最终实现生活改善、经营增收、发展有底气,而不是沦为资本冲规模、赚高息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