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杰伦起诉刘若雪公司侵权一案,法院终审判决侵权方需赔偿22万元并在《厦门日报》及门店账号上公开道歉,目前该道歉义务已执行完毕。
一、侵权事实:授权到期后仍“蹭”周杰伦肖像开店
商业合作背景:刘若雪实控的“J大侠中华料理”餐厅,2015年北京首店开业时曾获得周杰伦方短期授权,周杰伦与方文山曾到场剪彩。
授权终止:2018年3月至4月,周杰伦明确终止了对北京魔天伦公司(刘若雪实控)的授权。
侵权行为:授权到期后,该品牌及全国多家加盟商仍持续使用周杰伦的姓名、肖像进行商业宣传,甚至对外宣称这是“周杰伦本人开的餐厅”。
二、维权过程:从发律师函到对簿公堂
发函未果:2019年1月,周杰伦代理律师向侵权方发送律师函,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但协商未达成和解。
正式起诉:周杰伦随后正式提起肖像权、姓名权侵权诉讼,案件由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审理。
主体注销:诉讼期间,品牌方主体北京魔天伦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完成简易注销,相关追责无法继续向该公司推进,案件主要针对厦门加盟商审理。
三、判决结果:赔偿22万元并公开道歉
判决内容:法院终审认定侵权成立,判决被告:立即删除大众点评等平台所有周杰伦肖像、姓名相关内容;在《厦门日报》及门店官方账号刊登致歉声明,持续7日;赔偿周杰伦经济损失共计22万元。
官方确认:中国法院网官方账号发布过该维权诉讼过程,证实案件事实。
逻辑印证:因为双方曾在法庭上激烈对抗,反而说明他们仅仅是商业纠纷关系。如果真有网传的特殊私下关系,女方完全可以拿私事要挟,不可能选择“赔钱道歉”而绝口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