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周杰伦起诉刘若雪的公司,根本原因是对方在品牌授权到期后,仍继续在"J大侠中华料理"餐厅擅自使用周杰伦的姓名和肖像进行商业宣传,甚至对外谎称是周杰伦本人开的店,构成了对周杰伦姓名权和肖像权的侵犯。
一、侵权事实与品牌背景
短期授权纠葛:刘若雪实控的北京魔天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运营"J大侠中华料理"品牌。2015年该品牌北京首店开业时,曾获得周杰伦方的短期品牌授权,周杰伦与方文山还曾到场剪彩。
授权终止与越界:2018年3月至4月,周杰伦明确终止了对其的授权。 但授权到期后,品牌方及全国多家加盟商仍持续使用周杰伦的姓名、肖像及作品元素,并在宣传中对外谎称这是"周杰伦本人开设的餐厅"。
二、维权启动与诉讼过程
发函未果与起诉:2019年1月,周杰伦代理律师向北京魔天伦公司及厦门加盟商发送律师函,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由于双方未能达成和解,周杰伦正式向法院提起了肖像权、姓名权侵权诉讼。
被告“金蝉脱壳”:诉讼期间,被告北京魔天伦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办理了简易注销。主体灭失后,相关追责无法向该公司继续推进。
主审加盟商案:案件主要针对厦门加盟商进行审理,2020年8月18日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
三、最终判决与法律认定
法院认定侵权成立:法院确认,在2018年4月10日周杰伦明确终止授权后,被告继续使用其肖像和姓名,构成侵权。
三项判决内容:法院终审判决侵权方(厦门加盟商):①立即删除大众点评等平台所有周杰伦肖像、姓名相关内容;②在《厦门日报》及门店账号刊登致歉声明,连续7日;③赔偿周杰伦经济损失共计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