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河南网友通过社交平台反映,8月2日夜间,他在高速公路上驾车行驶,遇到一辆车逆行而来,十分危险。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该网友发布的行车记录仪视频中看到,事发地位于洛阳洛栾高速旧县服务区附近,事发时间为8月2日晚8时40分。视频车行驶在高速公路右侧车道,一辆汽车突然从左侧车道逆向驶来,即将会车时逆行车辆打开了远光灯,视频车被迫向应急车道旁偏移避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六项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驾驶证一次记12分。
8月7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洛阳高速交警支队了解到,交警部门已收到相关反映,目前逆行车辆驾驶者已经找到,对其在高速上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