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君宜私募总经理王杰文收警示函 公司因基金宣传材料虚假记载违规

2026-08-10 17:20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7月27日,深圳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君宜私募”)总经理王杰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经查,深圳君宜私募管理的部分私募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而王杰文作为公司总经理及私募基金从业人员,未能恪守相关行为规范。

  违规事实与责任认定

  公告显示,深圳君宜私募在管理部分私募基金过程中,其宣传推介材料被发现存在虚假记载。王杰文作为公司总经理,负责包括宣传推介材料审核在内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作为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其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62号,以下简称《私募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

  依据《私募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等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王杰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后续权利与执行说明

  深圳证监局指出,王杰文如对本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监会法治司),或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值得注意的是,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此次监管措施的发布,再次凸显了监管机构对私募基金宣传推介行为的严格规范,强调了私募管理人及相关负责人在信息披露和材料审核中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