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儋石基金员工马红丽因代持私募基金份额被海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026-08-10 18:20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8月5日,海南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海南儋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儋石基金”)员工马红丽因代非合格投资者持有私募基金份额,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违规事实明确:代非合格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海南证监局在调查中发现,马红丽作为海南儋石基金的员工,存在代非合格投资者持有私募基金份额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第四条第二款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私募基金业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的规定,未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监管措施落地:警示函+诚信档案记录

  依据《私募办法》第三十三条,海南证监局决定对马红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该违规行为将被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这意味着其诚信记录将对未来在资本市场的从业活动产生影响。

  公告显示,马红丽如对该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此次监管处罚再次凸显了监管部门对私募基金行业合规运营的严格要求,特别是对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重点监管,旨在维护私募基金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