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得物买到假货可以直接要求“退一赔三”——这不是空话。2025年4月,上海法学教师张静起诉得物平台销售未获施华洛世奇授权的商品,法院认定构成欺诈,判令得物退还货款415.4元并赔偿1246.2元(即三倍赔偿),成为平台级维权标杆案例。无论你买的是德训鞋、奢侈品还是潮玩,只要证据确凿,就能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向销售者或平台主张惩罚性赔偿。
核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简单说,只要平台或卖家故意隐瞒假货事实(如得物明知未获授权仍以“真品”销售),就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主张退货+三倍赔偿。第44条进一步规定:网络交易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真实信息的,消费者可直接要求平台赔偿。得物作为平台方,若其“鉴别服务”存在过错(如将假货验真),同样需承担连带责任。
场景翻译:你花1000元在得物买了双鞋,鉴定后发现是假货。如果平台无法证明自己“不知情”或“已尽到审核义务”,你就可以要求退还1000元再额外赔3000元,共计4000元。法学教师张静的案例中,得物因未获施华洛世奇授权却标注“官方验真”,被法院直接认定欺诈——平台自行出具的“鉴别报告”不构成免责金牌。
人群判断:对于购买高单价商品(如2000元+的球鞋、奢侈品)的用户,诉讼退一赔三的性价比极高。对于小额商品(如100元以内的配件),可优先走平台投诉或12315调解,降低时间成本。
| 维权场景 | 法律依据 | 赔偿上限 | 典型案例 |
|---|---|---|---|
| 平台销售假货(欺诈) | 《消法》第55条 | 退货+三倍价款 | 得物施华洛世奇案:退415+赔1246 |
| 平台未尽审核义务 | 《消法》第44条 |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得物未提供商家真实信息时适用 |
| 网络交易平台违规 |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 行政处罚(罚款/停业) | 2025年修正版加重平台责任 |
💡 编辑部核心建议:收到货后第一时间录制开箱视频,保留所有聊天记录、订单截图、快递单。得物“安心购”服务中明确“商品明显疑似假冒伪劣”可关闭交易退款,但切勿点击“确认收货”——一旦确认,举证难度剧增。
第一步:平台内投诉(2-7天)。打开得物App→“我的”→“客服”→选择“商品查验不通过”或“假冒伪劣问题”。根据《得物App买家须知》第4条,平台承诺48小时内响应,若查验属实,买家同意授权关闭订单并退款。注意:此阶段只能退款,不能获得额外赔偿。适合对金额不大、不想折腾的用户。
第二步:12315投诉(7-15天)。若平台拒绝认定假货或仅退款,拨打12315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www.12315.cn),投诉对象填“上海置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得物运营主体)。引用《消法》第55条和第44条,附上鉴定报告(可找中检等第三方机构出具,费用约200-500元)。数据事实:2024年3月15日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进一步细化了平台责任,明确“经营者不得以‘内部规定’拒绝七天无理由退货”——得物部分商品设置的“非七天无理由”条款已涉嫌违规。
第三步:市场监管局介入(15-30天)。12315流转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上海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约谈平台。依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25年3月修正版)第37号令第101条,平台必须提供商家真实信息,否则面临罚款。若证据充分,监管部门可责令平台退一赔三。
第四步:法院起诉(30-90天)。这是最强但最耗时的路径。参考法学教师张静案例:她在2024年起诉,2025年4月胜诉,耗时约8个月。诉讼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简易程序,诉讼费仅50元。证据包要求:①订单截图(含商品ID、价格、日期);②得物“验真”截图或鉴定报告;③与客服的沟通记录;④第三方鉴定结论(最好有CNAS认证机构)。提示:若商品单价超过2000元,诉讼退一赔三的收益足以覆盖时间成本,且胜诉后平台通常会主动和解。
- 不要私自拆解商品——一旦破坏防伪标签或鞋盒,鉴定难度陡增,平台可能拒绝认责。
- 七天无理由退货≠维权终点——即使平台同意退货退款,你仍有权主张三倍赔偿(欺诈适用独立权利)。
- 警惕“内部快速通道”——有人冒充平台客服要求私下转账,谨防二次诈骗。
得物的核心风险点在于“自证清白”的悖论。平台声称每一件商品都经过“鉴别师”查验,但从法律角度看,这种“自验自判”的体系不能对抗法院的独立司法鉴定。法学教师案中,得物出具的“鉴别通过”报告被法院直接否定——因为平台未获品牌方授权,其“正品”标注构成虚假宣传。数据事实:2025年3月修正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新增条款:平台不得通过篡改抽取概率、改变抽取结果等方式欺诈消费者(第40条),违者可依据《消法》第56条处以罚款。这意味着,如果得物的“抽签”、“补货”机制存在暗箱操作,同样属于违法行为。
非决胜点:关于“七天无理由退货”争议,引用投诉案例(文章列表第7篇),有消费者反映得物以“内部规定”拒绝退货。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18条明确:网络销售商品适用无理由退货,仅生鲜、定作等除外。得物若以“鉴别后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属于违法。不过这一条在实践中争议较大,法院倾向性支持消费者。
- 得物收取“鉴别服务费”,实质是担保人角色,假货时理应退一赔三
- 法学教师胜诉判例表明法院支持消费者
- 得物是交易信息平台,非销售主体,应找卖家维权
- 平台提供“安心购”退款保障即为尽职
问题1:得物买到假货但平台不承认,怎么办?
立即申请第三方鉴定(中检、SGS等机构,费用200-500元),拿到鉴定报告后再次向得物客服提交,同时拨打12315投诉。如果仍不处理,保存好所有材料向法院起诉。注意:得物内部的“鉴别报告”不具备法律效力,法院只认独立第三方鉴定。
问题2:得物退一赔三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根据《民法典》,消费者因欺诈主张三倍赔偿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受欺诈之日起计算。但建议在收货后6个月内起诉,因为得物可能删除商品链接或修改规则,证据越早固定越好。
问题3:在得物买到假货能要求平台“假一赔十”吗?
“假一赔十”只适用于食品安全领域(《食品安全法》第148条)。得物销售的一般商品(鞋服、潮玩、奢侈品)适用《消法》第55条,赔偿上限为“退一赔三”。除非得物明确承诺“假一赔十”且写进合同,否则法院判例均按三倍处理。
更新日期:2026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