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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9-30 16:13 微博认证:江苏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

#江苏播报#【江苏10月起全省推广国IV柴油】9月30日,江苏省物价局发布公告,决定于2014年10月1日零时起,在除南京外的其它12个市销售国IV排放标准车用柴油(南京此前已于今年4月1日起推广国Ⅴ柴油)。据悉,江苏由此也成为全国较早推广使用国IV车用柴油的省份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