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已拆封”不能作为拒退货理由!】对于消费者网购后悔权,即“七天内无理由可退货”,商家常以“已拆封”等为由拒绝执行。但3月15日起,情况将发生变化。国家工商总局明确规定,“已拆封”不得作为拒退货理由,故意拒绝或拖延退货商家最高将受到50万元处罚。http://t.cn/RwQA9KW扩散!
【工商总局:“已拆封”不能作为拒退货理由!】对于消费者网购后悔权,即“七天内无理由可退货”,商家常以“已拆封”等为由拒绝执行。但3月15日起,情况将发生变化。国家工商总局明确规定,“已拆封”不得作为拒退货理由,故意拒绝或拖延退货商家最高将受到50万元处罚。http://t.cn/RwQA9KW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