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市场监管局
16-01-12 16:29 微博认证: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博

近日,港沿所执法人员在港沿农贸市场内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一摊位正在非法从事鲜河豚鱼销售。河豚鱼为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产品,极易导致食物中毒。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对销售的河豚鱼当场予以取缔没收,并对周边群众进行了宣传教育。@上海工商 @上海食药监 @上海质监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