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青岛
16-05-10 11:02 微博认证: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微博

城阳分局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城阳街道西旺疃社区居民委员会西200米一公司未经环保审批,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处理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即正式投入热转印膜生产。分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于2015年9月下达了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上述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城阳分局于4月18日,下达了缴纳行政罚款3万元及加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该企业逾期仍不履行,近日城阳分局正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山东环境 @青岛交通广播FM897 @掌上青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