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电台独家报道:网传咸宁“执法人员”见死不救?事实原来是这样的】
针对昨天网上疯传的“咸宁执法人员路遇车祸受伤女孩,见死不救”的传言,今天上午,咸宁人民广播电台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受伤女孩的父亲、处理事故的交警、现场的所谓“执法人员”等各方人士,还原了事实真相。记者首先来到该起事故处理警方——市交警三大队横沟支队。
据葛民警介绍,22号下午3时许,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立即赶往事发地107国道1317KM+35KM处,当时受伤女孩已经被送往了医院抢救。事故原因是受伤女孩的父亲骑着摩托车载着她从咸安官埠桥往横沟方向行驶,在该处路口与一辆从107国道左拐进入工业园的货车相撞,当场造成女孩重伤,女孩的父亲腿脚受伤。
那在事故现场出现的所谓“执法车辆和人员”到底是什么人呢?经过对网上视频进行仔细观察,记者发现车辆写着“特卫巡逻”的字样,怀疑是保安巡逻车。咸宁人民广播电台记者随后来到咸宁兴安保安公司进行采访,兴安保安特卫队队员贾钦证实了记者的猜测,他说事故发生后他们的巡逻车辆刚好经过现场,经向上级申请允许后,兴安保安公司特卫队队员贾钦和同事立即将受伤女孩和女孩的父亲用巡逻车送往医院,在途中与赶来的120救护车遇上,随即和急救人员对接,由120救护车将伤者送到了医院。
目前受伤女孩还在医院的ICU病房抢救。今天上午已有民间慈善机构在为小女孩筹集善款。咸宁兴安保安公司的员工也自发组织了募捐活动,近两天将会把善款送到受伤女孩家属的手中。(咸宁人民广播电台记者蔡静采访报道) http://t.cn/R2Wx89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