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老丝
16-07-09 12:02 微博认证:学者、律师

我一直不大理解,深圳市登山户外运动协会以壹基金名义组织的跑步项目,每次向报名者收取100元报名费加每人至少一元以上捐款,最少能收100多万,然后又可以从壹基金获拨付100多万。为什么两头拿钱?壹基金当时的理事长王石是深圳市登山户外运动协会会长,万科是该协会的团体会员。作为登山户外运动协会的前任会长和现任名誉会长王石,是否有义务解释一下,深圳市登山户外运动协会以壹基金的名义筹款,银行流水应该是从登山协会流入壹基金吧,怎么会逆向流动?难道穷人捐的钱,都让富人们玩登山去了?求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