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16-09-17 05:18 微博认证: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文山市:纠正缓刑犯漏管违法行为#被告人王某某、田某某、闻某某三人于2013年因犯贪污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依法应纳入文山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却漏管。近日,文山市检察院及时跟踪监督,加强职能协作,以纠正违法通知书的形式,……http://t.cn/Rco7eV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