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法微案例#【梁某诉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中止案】司法实践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争议为由中止工伤认定程序,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又未通过劳动仲裁方式确认劳动关系,此种情况下,工伤认定的期限具有不可预期性,严重阻碍和影响了职工法定权利的行使。而通过劳动仲裁方式确认劳动关系并非工伤认定的前提,特别是工伤认定程序中,劳动者拒绝通过该方式确认的,行政机关不应消极应对。
#鲁法微案例#【梁某诉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中止案】司法实践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争议为由中止工伤认定程序,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又未通过劳动仲裁方式确认劳动关系,此种情况下,工伤认定的期限具有不可预期性,严重阻碍和影响了职工法定权利的行使。而通过劳动仲裁方式确认劳动关系并非工伤认定的前提,特别是工伤认定程序中,劳动者拒绝通过该方式确认的,行政机关不应消极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