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身边事#【山西省食药监公布典型案例,晋中鹰华眼科医院等4家医疗机构使用未取得注册证书的医疗器械案】2016年9月,晋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办线索,组织该市榆次区、太谷县、介休市、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对晋中鹰华眼科医院、山西省荣军精神康宁医院、介休市福源老年康复中心、晋中市中心血站进行调查。调查证实,上述4家医疗机构于2009年至2012年间,分别从UMC(北京)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科天立科技有限公司购进标示“阿根廷UV-VISMETROLABS.A。”制造“魅力”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一台,每台货值金额8.8万元。经查,该生化分析仪是未取得注册证书的假冒产品。执法人员已依法扣押了涉案产品,案件正在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