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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30 11:39 微博认证:广西日报照哥全媒体工作室官方微博

#柳州新闻# 【屏山大道快9公交车纵火案被告人宋彦立一审被判死刑】今天(30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宋彦立犯放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法院查明,2014年11月21日18时17分许,被告人宋彦立在柳州市屏山大道与天山路交叉路口一辆快9公交车上放火,造成乘客中2人受重伤、6人受轻伤、3人受轻微伤,价值445200元的公交车被烧毁。宋彦立作案后迅速逃离现场,于同月24日晚在梧州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宋彦立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放火罪。宋彦立犯罪性质和社会影响极为恶劣,犯罪后果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且毫无悔罪表现,依法应当予以严惩,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广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