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伤的王月霞 17-05-29 12:16

违反法律程序本身就是错,请鸡西即刻释放陈纯洁
城子河公安分局郜建军违背事实真相,歪曲捏造事实,故意栽赃陷害。1、公安机关只有侦查权无审判权,越职越权。2、2016年2月22日将陈纯洁送入监狱,6月又怎能在京寻衅滋事。3、我们2013年就有省院的法律文书,怎能说越级?彼冤案未结此新冤又造,怎么又能叫越级非访?4、城子河公安分局无拘捕令不通知家属,更重要判决与罪名不符,严重适用法律错误。5、在青岛被城子河十七八人绑架至鸡西,诬陷我拦截领导车辆罪名,无视我一再申辩无此行为,那一刻我正在民政部登记,他们明讲:知道,却就是强行拘留10日,说不归公安管辖范畴,纯属睁眼造假。
以上事实足矣证明,城子河公安分局执法犯法违法执法,向上级部谎报虚假信息,造假不作为和胡乱作为,故意制造冤假错案。其行为违法并有损国家机关形象政府形象,给政府抹黑使法律蒙羞。据此足见地方是如何以言代法强权压法,有悖党中央依法治国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