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临清州官庄洪烈于光绪二十八年(一九○二年)所作《武训遗像记》(《武训先生九七诞辰纪念册》第六十八页)中,就是这样说的。另一说是武训在临清的财产不止三千吊,而是二千两银子。武训死后一年(一八九七年,光绪二十三年)临清州绅士张、钟维岳等十七人,曾两次禀请州官给奖。在他们的禀状(同前书第八十一至八十三页)里,就是这样记载的。
根据他们的记载,武训在临清遗产的项目和数量是这样:
1.御史巷义塾宅房一所 四百两
2.修理和添建费 一百两
3.当田地六亩 八十七吊
4.买铺房一所 二十六吊
5.当铺房一所 一百吊
6.贷放给钞关经书 六百两
7.零户贷放 一千余吊
合计总数为二千余两。从上表看,除第一、二项共五百两外,其余五项共一千五百两都是他进行剥削的资本,而其中投资在房地产上的,比起放债的部分来,要小得多。而且一部分房产,其来历也还是高利贷。买价二十六吊的那所铺房(租户为一剃头铺,本文后面还要提到)就是原屋主无力偿债,折给武训的。因此我们说武训在临清的主要剥削方式是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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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条附带的原则:必须是“够三辈”的人家。债务人死了,武训还可以找他的后辈算账。这是临清镇上一个八十五岁的杂货店经理赵名选告诉我们的。和武训同村的武庄的两个老年人(成份都是富裕中农)武克科(七十八岁)、武玠(七十岁)和乔庄的林雪亭(六十九岁,中农)也都说,武豆沫要“三辈人烟”才放。他们还记得,武训一面放债,一面常唱这样一个带着诅咒和威胁意味的歌:“谁要把我武七坑,老的少的不安生。先长疮,后生病,人亡家破死个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