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院
17-08-22 16:37 微博认证: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案例博报#【两张借条都有签名 拒不认账被判败诉】日前,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在两张借条上都有亲笔签名,却拒绝偿还,结果被告上法庭输了官司。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先后两次出借给被告共计6.1万元,有借款单予以证实,并且被告郝某对借款单上的签字予以确认,法院对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予以确认。虽然被告提交其工资表、原告公司销售政策文件等证据予以证明借贷关系不成立,但其证据证明力不足,且均为复印件,亦无其他证据予以佐证,故对被告提出的原、被告之间借贷关系不成立的答辩意见,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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