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法律大讲堂# 离奇的”案中案”“内蒙古驾校教练酒后强奸女学员,反被敲诈!”据报道2017年8月29日17时许,齐某向(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报案称,当日15时,在新城区一宾馆内被刘某及两名男子敲诈勒索50万元;同日20时许,刘某到也来到分局刑侦大队报案,称自己28日22时许,在红山区某小区出租屋内被一名叫齐某的男子强奸。
律师说法:从本案中两人都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首先,齐某乘刘某醉酒强行发生性关系,已构成强奸罪。
其次,刘某被强奸后末及时报警,却联系家人想敲诈齐某。这下从有理一方,也变成被告了,还连累了家人。
所以,女性如遇到此类事件的正确作法,应是保留证据及时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