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身边事#【资源森林公安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阿穆尔隼![心][心]】9月5日,桂林资源县森林公安局民警与县林业局野保站工作人员,共同救助了一只受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阿穆尔隼。
当天上午,县森林公安局接到县检察院工作人员的报警电话,称当天早上有一只野生鸟,不知道什么原因飞到了检察院内的草地上,他们还发现这只鸟无法顺利飞行,预计它是受了伤这才导致其飞行困难,现请森林公安前来对它进行救助。
森林公安局民警立即赶到检察院,经过现场检查,发现该鸟翅膀羽毛下有受伤的痕迹。于是,民警将这只受伤的鸟送到林业局野生保护站实施救助。
经鉴定,这只受伤的鸟学名叫阿穆尔隼,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经检查,这只阿穆尔隼受到轻微的擦伤,属幼鸟,无法自行捕食。
因此,民警和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对该鸟小心翼翼地实施了救助和喂食。经过留夜观察,民警发现该阿穆尔隼已无大碍,但是如果放其自行飞行,则其又将无法捕食可能会面临不可预知的危险。
6日上午,通过充分考虑后,民警和林业局野保站工作人员将该只受伤的阿穆尔隼,送到了桂林市野生动物保护站进一步救护和收容。
资源森林公安温馨提示,群众在碰到这些鸟类等动物遇上困难时,希望大家能伸出援助之手予以它们力所能及的帮助,一同加入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列中,如果在不懂得如何救助的情况下,可打电话报警请求森林公安前来实施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