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18-01-17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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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外籍女子拒绝登机安检、辱骂民警被行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旅客和其他人员及其携带的行李物品,必须接受安全检查;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不准登机,损失自行承担。1月13日,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的安检通道里,一名32岁的中国籍女子拒绝安检就要登机,与安检员发生纠纷。在民警到来后她自称外籍人士,并出言辱骂民警,“骂你怎么了,这是言论自由,国外都这样,我以后不回中国了。”最终该女子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http://t.cn/RQ6t9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