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不知道的北京事儿
18-02-07 16:25 微博认证:本地新势力博主

【通州582路公交车猥亵杀人案一审宣判 嫌犯获刑14年】今天,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提起公诉的“582路公交车猥亵杀人案”一审宣判。法院采纳了检方全部指控意见,以被告人刘某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2017年7月17日8时许,刘某在北京市通州区582路公交车上,因手摸被害人宫某臀部一事而与宫某发生争执,后持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割宫某的颈部、扎宫某的背部等处,随后,刘某被见义勇为的乘客夺刀并控制。被害人颈内静脉破裂、肺破裂、失血性休克等伤。经鉴定,受害人身体所受损伤属于重伤二级。去年11月,通州区检察院经以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对嫌疑人刘某提起公诉。
2018年2月7日,通州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法院以被告人刘某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by北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