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化社 18-02-16 06:00
微博认证:弘化社,由佛教净土宗第十三代祖师印光大师始创于1931年.

「人生世间,父母,寿命,相貌,学问,夫妻,儿女,皆是前生所作之业之所感召。若有大功德,则会过于前生所培。若有大罪过,则便不及前生所培。是以要认真修持,以转前业也。」《印光法师文钞续编卷上》与周福渊女士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