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金易案#
王祎哲会被判死刑吗?
2016年5月19日,16岁的北京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学生姚金易没有回宿舍。
十二点多的时候,姚妈妈接到了老师的电话:你女儿和同学王祎哲开房去了。
姚妈妈觉得不对劲,急忙跟学校老师说,你们要赶紧找孩子,然后当晚通宵开车去的北京。
但当姚金易的母亲赶到学校后,得知女儿在昨晚被强奸并杀害。
与此同时,犯罪嫌疑人,姚金易的同学,17岁的王祎哲在酒店自杀未遂,被母亲送到了医院。随后他选择自首,声称过失杀害姚金易。
原来,王祎哲电话骗了老师,跟老师说,姚金易跟他出去了,老师也相信了,就没有全校搜查找姚金易。
真相是,女孩被“学生会工作”的借口骗到了空教室。
2017年4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院审理此案。在这个过程中,王祎哲坚决否认是强奸案,并表示姚是自愿的:她声称喜欢自己,主动献上了第一次,可是谁知发生性关系后姚金易反悔并表示要告诉老师,王情急之下挽留,谁知失手杀人。
但现场和姚母的态度截然相反:
少女身上多处伤痕、现场遍地是经过处理的鲜血、新鲜撕裂的处女膜……似乎和王的表述有异。
姚母表示姚金易根本不喜欢他,并在电话里和姚母说过自己很讨厌他……
在时隔两年后的清明节,姚金易的母亲在女儿的葬礼上失声痛哭……
那么王祎哲会被判死刑吗?
目前该案在上诉阶段,尚无生效判决。
一审是判了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什么意思?上诉不加刑。这是刑事案件审理的一个原则。
所以,从法律上来讲,这个渣男很可能还是不会被判死刑!
人在做,天在看。正义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