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发布 18-05-15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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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现在发布#大家久等了,权威发布来了。今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户籍迁入拟购房区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此外,《通知》对住房限售时限也做出了延长。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详见长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