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发布 18-05-20 21:00
微博认证: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官方微博

【一图全解,在津无就业单位人员如何办理存档及落户手续】#滨海微服务# 《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款明确规定:“无就业单位的来津人才,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人才集体户落户并存档”。具体办理程序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