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法院
18-06-04 19:25 微博认证: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官方微博

【今后郑州一审行政公益诉讼案集中这仨法院管辖】大河报·大河客户端 记者 段伟朵
保护黄河母亲!4日,记者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今后郑州一审行政公益诉讼案集中二七区法院、新密市法院、中牟县法院这仨法院管辖。
郑州一审行政公益诉讼案,今后集中这仨法院管辖
为了推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审判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结合郑州市基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郑州中院决定在郑州市基层法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管辖本应当由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新密市人民法院、新郑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新密市人民法院管辖本应当由二七区人民法院、中原区人民法院、上街区人民法院、登封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中牟县人民法院除管辖该院的第一审行政公益诉案件外,管辖本应当由金水区人民法院、惠济区人民法院、巩义市人民法院、荥阳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优势 集中管辖,为的是更好地保护母亲河
集中管辖的意义是啥?郑州中院专职审委会委员王季介绍,上述方案的最大特点是把黄河流经的巩义市、荥阳市、惠济区、金水区、中牟县的一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由中牟县人民法院管辖。
王季介绍,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依法加强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职责。其中,中牟县人民法院是我省第一家成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庭的法院,在加强黄河湿地司法保护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把郑州辖区沿黄河区域的此类案件集中到一个法院管辖,有利于总结审判经验,统一裁判尺度,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