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通报#[话筒]2018年6月10日,我局对群众报警反映其在微信朋友圈视频中看到自家孩子在伏道镇扁鹊庙内被多人殴打一事展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5月26日下午,魏某(男,13周岁)联系李某(男,14周岁)等8人将受害人张某(男,13周岁)叫到伏道镇扁鹊庙内,对其进行殴打、谩骂;6月9日下午,李某、魏某等5人分别在伏道镇扁鹊庙内、汤伏新城公园对受害人苏某(男,13周岁)进行殴打。
我局受理案件、查清事实后,对这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件进行了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一条、第十二条之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李某等4人以寻衅滋事给予行政拘留(不执行),对未满十四周岁的魏某等其他6人不予处罚,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汤阴县公安局
2018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