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发文共治“阴阳合同”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总片酬70%】据新华社消息,日前,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进依法纳税,促进影视业健康发展。《通知》提出要制定出台影视节目片酬执行标准,明确演员和节目嘉宾最高片酬限额,现阶段严格落实已有规定,每部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全部演员、嘉宾的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http://t.cn/RrN2b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