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出厂前,按照国家规定,生产企业对每一批准备上市疫苗要进行全项目检验。在自检合格之后,企业向国家药监局提出疫苗批签发申请,由省级药监局组织抽样,然后送国家药监局下属的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检院)进行检验。中检院对报请批签发的疫苗,逐批进行安全性指标检验,检验比例是100%,目的是保证疫苗的安全性,同时,中检院还要随机抽取5%的比例对效价有效性指标进行检验。
现在我们知道,长生的百白破疫苗是效价有效性不合格。根据中检院的记录,当时在效价有效性指标抽检时,长生的这些疫苗没有被抽到,出厂后在流通环节被国家药检组织的专项检查时抽到查出问题。这些百白破疫苗在安全性指标上没有问题,也就是虽然打了无害,但可能导致接种失败,起不到免疫保护的效果。这个需要检验评估后再进行补种。
为什么长生的问题会这么严重?当时一共有8批百白破疫苗被查出效价不合格,1批长春长生,1批武汉生物,还有6批是法国赛诺菲巴斯德。现在对长春长生一片喊打,其实不全是因为百白破,长生更恶劣的情况是在国家药监局的飞行检查中被查出随意变更工艺参数和设备,甚至连生产记录和产品检验记录都敢造假。说白了,长生是在生产环节中故意造假,这性质就已经不是什么违规违法,而是涉嫌犯罪了。这点如果你们仔细看当时长春警方立案时的通报就能明白。
最后再说一下疫苗监管的问题。过去六年里,世界卫生组织WHO两次对中国的疫苗生产监管进行过深入独立的评估,两次评估的结果都显示中国疫苗质量管理体系符合国际标准,达到了世界卫生组织的要求。网上有些开着打赏在那兜售良心的人,把国家的疫苗管理体系形容的千疮百孔,他们的观点与WHO的专业评估之间,你们更愿意接受哪个,见仁见智。
我的个人观点是,一不要危言耸听,夸大问题;二不要文过饰非,逃避问题。国家的疫苗管理体系总体是有序的,也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在具体环节上还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的地方。其中,最核心的问题在疫苗的效价有效性检验上,效价不合格虽然不会给健康造成直接伤害,但会使接种者失去应有的免疫屏障,间接的对生命健康构成了威胁。目前效价有效性5%的抽检比例太低,违法者有空子可钻。药检部门应该参照安全性指标逐批检验签发的做法,对疫苗的效价有效性指标逐批检验签发,让那些胆大妄为,置法律于不顾,蓄意造假的企业再无空可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