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拒绝儿童入内,法律:当设儿童阅览专区并配备专业人员】图书馆、电影院,类似的公共场所在面对儿童的闹嚷时,应把他们挡在门口,还他人以安宁?还是尊重儿童权利,保证人人共享公共资源?2013年,郑州一家图书馆,就曾以“小孩太吵为由”,出台了“谢绝14岁以下少年儿童入馆”的规定。2015年,位于厦门的一家图书馆也在门口竖起标识:12岁以下读者进入本阅览区需有家长陪同,因家长未尽到监护责任,违反阅览区相关规定,本馆有权劝离。有专家认为,作为公共区域,孩子有权进入。但家长要做好监督教育的工作,教会孩子不在公共区域大声喧哗,遵守公共秩序,以身作则,把孩子带在身边,不让孩子打扰到他人的工作。其建议,设置少年儿童阅览区域,图书馆方面可聘请志愿者和管理人员,对孩子的吵闹行为进行及时的劝导和制止。中国新闻网
http://t.cn/RD2sZh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