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
18-08-20 16:28 微博认证: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案件快报#【全省首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把持基层政权案件在涵江宣判】17日上午,涵江法院第二法庭对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新林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二十二万元;被告人何自军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被告人李金标、李国成、李建清、李国华、翁美莲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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