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非要我在山东省公安厅信访接待处才给解决问题,可是我今天到山东省公安厅信访接待室他们说东明县公安局说我儿子好好的,平平安安的,
谭晶晶:要解救孩子范慕晨,逮捕杨春花姚
宪葵,
山东公安厅信访接待:我们需要走程序,三
个月,你提供的证据资料里的(东明县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和(陈仁宇于杨春花之间的范慕晨领养协议)这些我不需要。不会要。
我刚刚才明白,原来山东省公安厅这是在算计我。构成杨春花姚宪葵拐卖儿童罪的证据山东省公安厅他们不要,还要求我不准再去山东省公安厅求助解救我儿子范慕晨。
原来山东省公安厅是故意包庇掩护人贩子杨春花姚宪葵的。故意不给解救我儿子范慕晨。所以故意一次又一次的用法律程序做掩护拖延时间。
这么多年来,我都在坚信通过法律一定能解救我儿子回来的,人贩子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今天我终于醒悟,法律只是人贩子团伙的保护伞,能吞没我的时间和对法律的信任。
既然有维稳就会有冤案,有冤案就会有人上访,有上访就会有人贩子的保护伞,有罪犯的保护伞就会有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