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案例五】
胶州市人民检察院
依法对涉嫌非法拘禁罪的匡某等6人
恶势力犯罪团伙提起公诉
9月4日,胶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匡某等6人依法提起公诉。
匡某经营胶诚信贷金融公司,雇佣韩某、杨某华为公司员工,三人以该金融公司为名长期向社会发放高利贷。赵某、邓某二人也长期从事高利放贷行为和帮助讨债。2017年8月17日11时许,匡某、赵某组织韩某、杨某华、刘某铭、邓某等人开车至胶州市南坦小区被害人李某健(男,18岁)家中,对被害人采取拳打脚踢殴打、拿电棍恐吓等方式索要高利贷债务,后将被害人强行带至胶诚信贷金融公司内继续殴打,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约2个小时,并强迫被害人签下虚假的5万元债务合同,该6人的犯罪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匡某曾因赌博被行政处罚,韩某曾因吸毒被两次行政处罚,邓某曾因寻衅滋事被判处刑罚。该恶势力团伙有3名以上组织成员,首要分子明显,重要成员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
检察机关对该案依法从严办理,有力打击了非法放贷、暴力讨债等行为,维护了胶州市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安定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