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发布
18-09-20 14:51 微博认证:中共赤峰市委员会宣传部官方微博

【赤峰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权威解读看这里!】

9月1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赤峰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这是近年来赤峰市政府在房地产调控方面出台的力度最大一个文件,其中涉及到对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适度调整。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林蔚:“公积金贷款政策总原则是每个购房人家庭,最多使用两次公积金贷款,单笔贷款总额度不能超过80万,具体的比例如下,在中心城区没有住房的,也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是30%。在中心城区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但是没有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另外,购房人家庭在中心城区有1套房,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房人家庭在中心城区拥有1套住房,且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房人家庭在中心城区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林蔚:“这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主要有以下几个好处,一个是保护刚需人群和改善性住房人群,打击炒房行为,第二是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于使用公积金次数多的,首付款比例较高,贷款比例就要下调。对于没有房子,或者说使用公积金次数较少的,公积金贷款比例要高一点。”

这就意味着,购房家庭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贷、公积金贷款,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则被核定为是二套房,按二套房政策办理。此次公积金贷款政策全面收紧,对刚需人群影响较大。

市民李雪:“最近听说公积金贷款有所调整,首付比例比以前提高了,而且还要到房管局查看到底有几套房,那我现在正在办理个人公积金业务,也是首套房,会受到影响吗?”

对于市民的这些担心,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也给出了解答。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林蔚:“”在这之前有一部分人已经在公积金中心,被公积金中心受理,在电脑里录入了,正在办理过程中,这部分人需要使用原有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还有一部分人到公积金前台已经咨询过,现在正在准备她的购房的前期工作。比如说网签合同 付首付款,这一部分人也要执行原来的贷款政策,这就是公积金政策,每次变化之前有一个缓冲期。”

此次公积金调整政策只针对红山区、松山区(包括新城区)、赤峰机场以东的喀旗区域。其它旗县区仍然执行原来的贷款政策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