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朱晓金
18-09-26 23:08

维权经历
本人朱晓金,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空港南阳街道)南翔村人。
因南阳街道办在2017年6月28日对我作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本人于2017年11月开始维权,聘请北京冠领律所任战敏,杜晓敏向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于2017年11月13日立案受理(2017)浙行初163号,由萧山法院行政庭庭长苏杰主审,于2018年1月15日开庭审理,又于2018年4月4日作出判决:街道办程序严重违法,实体没有不合法。
对此本人极为不满?苏杰法官将南阳街道办2份明显违法的执法依据认定符合三性,竟然作出枉法判决?
而后本人经上诉杭州中院,(2018)浙行终410号,由秦方法官主审,其完全规避事实,不予纠正,维持原判,本人再度强烈不满,于2018年9月7日将再审申请书送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后经12368询问说要三个月后再来问有无受理?因此本人对此极为甚忧,特发比书恳请各位朋友们帮忙关注,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