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发会 在微信上公布了农村农业部对于14头长江江豚迁地去海洋馆一事的最新回复:
已向长隆、海昌两家企业颁发相关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许可证。http://t.cn/E7SBtR3
早先绿发会向农业农村部申请公开长隆和海昌申请许可证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但珠海长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海昌极地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认为上述申报材料“大量内容属于长期基础研究和经验积累形成的专有技术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公开有可能损害其合法权益,不同意公开。”农业农村部认为,不公开上述信息,“不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对你申请公开的信息,我部不予公开。”
公共利益如果是包含长江江豚的永续存活,那么让大家看看上述即将捕捞圈养和繁殖江豚的单位的“基础研究”和技术,也能让大家放心。而且既然不是商业行为,为何又牵扯到“商业秘密”???(基础研究更不是“商业机密”吧???)
栖息地保护才是物种健康存续的基础和出路。没有任何圈养的“种群”能够自我维持(稳定的个体数量),场馆需要不断野捕和圈养野外的个体来增加圈养种群的基因多样性———而野外种群的基因多样性和种群健康则进一步受损。瓶鼻海豚、虎鲸和白鲸有曾被人工繁殖的案例,但连这3个物种也没有能自我维持的圈养种群。
以西江保护区为例,20头江豚中有6头会被圈养在海洋馆。那么无论是剩下的个体还是在海洋馆里的个体,即便要繁殖,近亲繁殖的几率都远大于野外种群;更有可能的事,动物的自然交配行为也被非自然的人工繁殖代替,而人工采精和授精会给水生野生动物带来巨大的侵入性和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