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检方:乔永强等7人利用记者身份敲诈勒索被逮捕】2018年11月2日,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对涉嫌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嫌疑人乔永强、李光艳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乔永强、李光艳利用记者身份敲诈勒索府谷县内两家厂矿企业钱物4万余元,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2018年11月5日,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对涉嫌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嫌疑人马玉洲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马玉洲利用西安商报记者身份敲诈勒索府谷县内多家厂矿企业钱物35万余元,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2018年10月25日,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嫌疑人杜光利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杜光利利用记者身份敲诈勒索府谷县某厂矿企业、略阳县某政府部门钱物6万元,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2018年6月,犯罪嫌疑人景陶(无记者证)、白东合(有记者证)、白莲花(无记者证)利用自己记者身份威胁被害人,称要对被害人单位予以曝光,迫使被害人以宣传费名义向三人支付30000元,三人将此款瓜分挥霍。公安局于2018年9月17日接到报案后予以立案,并提请甘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甘泉县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11月2日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据陕西省府谷县、甘泉县人民检察院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