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蔡雅奇刑法
18-11-24 05:36

#每天早上5点多起床跟老蔡学法硕刑法# 《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这就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再犯制度。对毒品再犯制度,应当注意的是,前罪是特定之罪,即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后者是刑法第六章第七节规定的所有的毒品犯罪。前罪应当是受到刑罚处罚,至于受到何种刑罚及刑罚轻重,在所不论。前罪与后罪之间的时间间隔无论多长,都应当对后罪从重处罚。